ISCCC认证介绍,ISCCC认证条件及ISCCC认证审核流程及要求
时间:2021-04-30 浏览:5392次
通过对信息安全服务分类分级的资质认证,可以对信息安全服务提供商的基本资格、管理能力、技术能力和服务过程能力等方面进行权威、客观、公正的评价,证明其服务能力,满足社会对服务的选择需求。同时,认证过程也将有效促进服务提供方完善自身管理体系,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,引导行业健康规范发展。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是经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,由信息化工作办公室、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八部委授权,依据有关强制性产品认证、信息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,负责实施信息安全认证的专门机构。
ISCCC认证基本条件如下:
申请方可根据条件直接申请,或获得三级资质一年以上可提出二级申请,服务管理程序文件需建立、发布并运行半年以上。
1、法律地位要求
a)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,发展历程清晰,产权关系明确。
b)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、标准要求,无违法违规记录,资信状况良好。
2、财务资信要求
组织经营状况正常,建立财务管理制度,可为安全服务提供必要的财务支持。
3、办公场所要求
拥有长期固定办公场所和相适应的办公条件,能够满足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。
4、人员能力要求
a)组织负责人拥有3年以上信息技术领域管理经历。
b)技术负责人具备信息安全服务(与申报类别一致)管理能力,经评价合格(与申报类别一致)。
c)项目负责人、项目工程师具备信息安全服务(与申报类别一致)技术能力,经评价合格。
5、业绩要求
a)从事信息安全服务(与申报类别一致)3年以上,或取得信息安全服务(与申报类别一致)三级资质1年以上。
b)近三年内签订并完成至少6个信息安全服务(与申报类别一致)项目。
6、服务管理要求
a)建立并运行人员管理程序,识别安全服务人员的服务能力要求,明确安全服务人员的岗位职责、技术能力要求,并通过评价证明其能够胜任其承担的职责。b)制定服务人员能力培养计划,包括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的技术、技能、管理、意识等内容,并执行计划,确保服务人员持续胜任其承担的职责。
c)文档管理程序,包括组织管理、服务过程管理、质量管理等内容,明确项目产生、发布、保存、传输、使用(包括交付和内部使用)、废弃等环节的文档控制。
d)项目管理程序,明确服务项目的组织、计划、实施、风险控制、交付等环节的操作规程,提供项目风险管理记录。
e)保密管理程序,明确岗位保密责任,签订保密协议,并能够适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保密教育。
f)供应商管理程序,明确供应和(或)外包过程中的风险,对供应商和(或)承包方的服务基本资格、服务过程控制、服务质量、服务交付等进行识别,确保其供应商或承包方满足服务安全要求(仅适用于安全集成、安全运维、灾难备份与恢复方向、工业控制系统安全方向)。
g)建立合同管理程序,制定统一合同模板,按照合同约定实施信息安全服务项目。按照客户要求,对于接触到的客户敏感信息和知识产权信息予以保护,并确保服务方人员了解客户的相关要求。
h)参照国际或国内标准,建立业务范围覆盖信息安全服务(与申报类别一致)的质量管理体系,并有效运行半年以上。
i)参照国际或国内标准,建立业务范围覆盖信息安全服务(与申报类别一致)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或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,并有效运行半年以上。
7、技术工具要求
a)具备独立的测试环境及必要的软、硬件设备,用于技术培训和模拟测试。
b)具备承担信息安全服务(与申报类别一致)项目所需的安全工具,并对工具进行管理和版本控制。
8、服务技术要求
a)建立信息安全服务(与申报类别一致)要求的流程,并按照流程实施。
b)制定信息安全服务(与申报类别一致)要求的规范标准,并按照规范实施。
ISCCC认证流程如下所示:
1、准备阶段
申请组织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需要申请的服务资质类型,登录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CCRC网站,下载《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自评估表-公共管理》、对应的技术自评估表、《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申请书》。
2、非现场审核及商务阶段
(此阶段工作在三周内完成,如需要申请组织补充材料,在五周内完成)
项目管理人员指派审查员对申请组织提交的材料进行非现场审核; 审查员依据《信息安全服务规范》及相关技术标准,对申请组织所提供的材料是否满足 要求进行判定,并填写《审核记录表》。如满足要求,审查员通知项目管理人员向申请组织出具《受理通知单》,收取认证费用。如不满足要求,审查员开具《材料问题清单》,通知申请组织补充材料重新提交,并对补充材料进行审核(如申请组织所补充的材料仍无法满足要求,审查员应将此情况告知项目管理人员,项目管理人员通知申请组织目前尚不具备申请资质的条件)。
3、现场审核阶段
(此阶段工作在四周内完成,如开具不符合项,在八周内完成)
项目管理人员指派审核组长(一般情况下指派对该组织材料进行非现场审核的审查员为组长),协调审查员组建审核组;审核组长编制《审核计划》,准备现场审核的相关表格等材料,通过项目管理人员将《审核计划》发送给申请组织; 审核组前往对申请组织开展现场审核工作,判断该组织目前对外提供的信息安全服务管理及技术能力是否符合《信息安全服务规范》的要求,并依据现场审核中的实际情况对非现场审核时已填写的《审核记录表》进行补充、完善和验证。如满足要求,审核组长编制《审核报告》,并汇总《审核记录表》、《首末次会议记录》、《公正性、保密性承诺》等审核材料提交中心进行认证决定(如开具不符合项,审核组长则通知申请组织在一个月内提交整 改材料);如不满足要求(如在现场审核时发现申请组织存在材料造假等严重不符合时), 审核组长现场通知申请组织本次申请不推荐认证,同时编制《审核报告》,在报告中注明不满足资质要求的具体情况,并提交中心进行认证决定。
4、认证决定阶段(此阶段工作在两周内完成)
中心认证决定人员对审核组长提交的审核材料进行认证决定; 如认证决定通过,则通知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制证;如认证决定不通过,则通知申请组织不通过原因。
5、制证阶段(此阶段工作应三周内完成)
认证决定通过,项目管理人员制作证书,并邮寄给申请组织。